后续!“干部阻挠农民耕种”案双方都占理,只有打官司解决分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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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2024年4月26日 预览 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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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发·一往无前雪碧n

近期,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承包土地一案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,整个过程反转、反转再反转,其精彩程度不亚于当前正在热播得电视剧。

从目前来看,整个事件的主要矛盾点就是“土地性质变更”问题,以纪云浩为代表的乡镇执法部门认为“以前的草地被承包户私自更改,变为了现在土质肥沃的耕种地,因此认为农民违法,如果他们想种地就得交钱”。

而承包商则认为“当初承包时早就签了合同,承包费用也早交齐了,现在坐地起价不合理”。

其实,站在两方角度辩证来看,双方说得都有道理,政府部门也是依法行事,根据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:农民承包土地不能改变用地性质,承包方应按照土地原用途使用土地,如果违反规定,相关部门有权予以处罚。而如果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,承包方还要照价赔偿。


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,双胜村承包种植户的确违法了,他们私自将荒草地变成了耕种地,这符合“改变用地性质”这条法律规定;另外,内蒙古本来就沙化严重,需要种植花草树木来改善生态环境,而种植户却将5000亩地全部改为水浇地,也的确符合“破坏生态环境”这一条规定。所以,乡镇部门要收钱也是合理的。

同样,站在承包种植户角度来看,他们说的也是有道理的,因为以前那5000亩地属于荒草地,土地贫瘠,沙石成堆,根本没有什么价值,直到这些承包种植户入手后,经过20年的改良,在里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才终于将那块地变得土质肥沃,适合耕种。而如今,自己花了大量心血改造的良田还没从里面得到收获,就被要求加钱才给种,放谁谁不气?

接下来就到了关键的问题了?农民开荒种地到底是该奖还是该罚?大家说说看!

针对这个问题,笔者必须先科普一波,我国有法律明文规定,只要政府默许或鼓励开荒的地带都是有奖励的,奖励发放标准以开荒的面积大小来发放;而如果是农民私自开荒种地,都是没有奖金发放的,但是,法律明文规定:开荒者对自己开荒地有耕种的权力,但是必须要经过村集体同意。

如果就事论事的话,双胜村承包种植户在没有村干部同意下私自开荒种地,是不合规的。

网友评论:

种的时候不问,做改良的时候不问,变成良田了,来收钱了,谁对谁错一目了然,或者是不是该追究村干部不作为,至使土地变成水浇地。

请教,某人承包了一片沙漠,通过植树造林改造成了绿洲,那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?

如果事实,奖励2万,因为荒地变良田了!

点评:

我国是法治国家,对于这类土地纠纷还是应该走法律渠道解决。而作为网民,不应该盲目站队,既要小心被所谓的弱势一方利用,又要抵防强势一方丢出的“宣传烟雾弹”,所以我们不妨安静吃瓜,静待结果就好。对于此事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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